淮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1.续保人员:2022年度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请在12月30日前自行缴费。

  2.断保、新参保人员:断保、新参保或参保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参保地等)的城乡居民,请在12月30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村(社区)医保服务点等办理参保登记后(持居住证参保的常住人口至常住地办理),再自行缴费。

  3.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全额资助。所在县区残联、总工会等部门将资助(补助)对象名单提供给当地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法规集中为困难群众参保。

  4.在校大学生:全市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均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保险费用由学校代收。